民主可分为;民主基础,民主需求,民主思想,民主制度和民主意识。社会从原始共产主义经过奴隶,封建,资本几个发展阶段走到今天,每一个发展阶段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政治体制和思想意识,生产力和科学的高度发展,私有制的建立和稳固,使社会分成基本的三个板块,直接从事生产的劳动阶层,从事管理和研发的阶层,掌握资本并凭借资本操纵的阶层。这三者之间存在利益分配的矛盾,又有共生共存的统一利益,过往凭借暴力和均等的做法被证明改变不了这种格局,起到的是破坏和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效果,在不断地斗争和磨合中,三方利益的妥协形成了协商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共识,由此产生了民生生存的基础和共同欲求,经过总结提升成为思想,各个利益方内部之间的不同经过统一后,生成代表自身利益的政党。中间的管理层和高级不从事直接生产的人员是依附于上下两个阶层的,很难独立存在形成自己的政党,由此大多数发达国家基本上是两党轮换执政。在共存共生的统一认识下,形成了集体协商制度,这个制度就是全民参与的民主选举制度,从而达成以一方妥协为代价来保持平衡,维持一个时段的社会运行和发展,由此产生了隔几年一选举的政治制度,从新给各个利益方协商谈判的机会。少数服从多数并遵从这个原则去各尽所能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妥协的一方不去做任何破坏这种平衡的事情,这就是民主制度下的民主意识。在欠发达地区和利益分层不明显的国家,会出现多个政党,政府就会是多党组成的联合政府。民主意识不成熟的国家会出现妥协或败选方,进行抗议和不合作的局面,使社会或族群产生分裂。对比现存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各种现象都可找到典型。所以说制度本身没有好坏之分,适合自身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度,能够推动生产力向前发展的制度,就是这个国家的有效制度,也就是好制度。